切实将科学发展观植根于
- 发布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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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就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方针政策;今年2月1日,中共中央创纪录连续六年下发一号文件,再次关注“三农”问题。在国际金融?;中?、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对农村、农业发展的冲击不断显现,做好农村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工商部门肩负着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的重任,促进新农村建设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务之急就是要把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融入到推进新农村建设中。为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近期在湖北、江西的调研活动中强调指出:“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市场兴农等一体化服务方式,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ㄕ浴豆ど绦姓芾怼?008年第22期第1页)
根据2008年7月公布的国家工商总局“三定”规定对其内设的市场规范管理机构的职责规定为: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等等。对照上述职责,我们不难发现:国家工商总局在提出七个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重新强调 “红盾护农”等五种服务方式,而且除“商标富农”以外其余四种都在市场规范管理机构的职责范围之内。这充分说明:市场规范管理机构理应成为工商部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应始终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支持“三农”工作和?;づ┟窭娴淖跃跣?,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把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推向前进。以下是笔者就“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和市场兴农四个方面谈谈对2009年工作的初步设想:
一、以建立四个“规范制度”为切入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推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红盾护农”机制
一是要建立规范经营台账制度。要求所有农资经营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详细记载农资商品的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并附上相应的进销货发票。在采购农资商品时,农资经营者应向供应商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查验质量检验合格及有关行政许可证明;销售时,应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切实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防假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
二是要建立规范留样备查制度。对经营户每购进一批农资商品,应当首先要求其详细填写“两帐两票一书一卡”的记录,其次对购进的农资商品重点抽取3个品种并将留样农资商品的种类、品名、数量、进货地点、抽样单位负责人姓名、备查时间等详细登记,然后由工商部门和经营农资单位或个人双方签字认可后进行封存,封存时间一般应为一个生产周期,到期后可将取样退还原经营者。
三是要建立规范市场巡查制度。要结合质量承诺制,下移监管重心,将执法范围向乡(镇)、农村延伸,加大对农村农资市场的巡查整治力度,特别是在农事季节要集中执法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要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开经营户的身份记录和违法行为记录,曝光典型违法农资经营户,实施全面巡查、多重巡查、交叉巡查、层级跟踪的监管模式。
四是要建立规范责任追究制度。必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以基层工商所为基础逐级建立农资商品市场监管责任制。对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以“多措并举、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和规范农村经纪人,促进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着力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经纪活农”机制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三农”问题的核心之一是农产品流通问题,是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问题,而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许多鼓励、支持农村经纪人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各级工商部门把大力扶持农村经纪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有效途径,作为工商部门服务“三农”、打造服务型工商的重要举措。借鉴各地经验,笔者认为首先应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提高经纪人队伍素质。比如可以会同农业、科技等部门有计划地对农村经纪人进行法律法规、经纪技能、经纪合同、市场营销和管理等内容的培训,使其了解农村经纪人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增强农村经纪人驾驭市场的能力。同时还可以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开展评选优秀经纪人活动以提高积极性。其次应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经纪人提升档次。比如继续拓宽“绿色通道”或“快速通道”,放宽农村经纪人市场准入条件,减免农村经纪人培训费用,为季节性、临时性从事农村经纪活动的农民进行临时性或者一次性登记;把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积极为农村经纪人开展业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经纪人签订合同,协助经纪人申请商标,共同创建经纪活动信用体系;主动与辖区内的经纪大户建立走访互动机制,并根据经纪大户的需求邀请专家学者上门指导等等。再次应严格规范经纪人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无照经营及合同欺诈、坑农害农等行为。比如对农村经纪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实行备案,适时开展诫勉警示,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为合法经纪活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促进经纪行业健康发展。
三、以实现“订单农业”为工作主线,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合同帮农”机制
“订单农业”是农业产业化、规?;幕?,也是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对合同的行政监管职能,把逐步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作为当前促进农产品流通、?;づ┟窭?、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认真组织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不断创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合同帮农机制,通过订单助农、订单兴农、订单富农,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笔者认为工商部门应立足本职工作,建立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稳步推进订单农业,引导农业经营者正确认识订单农业的作用和履行合同的严肃性,通过监管和示范文本的制定,严厉查处利用订单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为订单农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还应强化跟踪服务,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合同订单备案建档到户、合同争议调解到户的长效机制,增强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契约意识,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规范签约行为,完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
四、以积极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为核心,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完善促进农民增收的“市场兴农”机制
大力发展农村市场,既是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也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农业结构调整、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需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布局合理、数量充足、功能完善的市场体系予以支撑和保障。近年来,由于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的消费能力、消费水平不断增强,农村消费矛盾开始转变,消费安全已成为农民关心的首要问题。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是保障农民消费安全、搞活农村流通的治本之策。因此,工商部门应围绕培育、繁荣和规范农村市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改造提升现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增强市场交易服务功能,改善市场设施和环境。鼓励、引导农村的各类企业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积极支持农业生产资料专营机构在农村建立连锁经营机构,活跃繁荣农村市场,促进搞活农村流通。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切实抓好市场禽流感防控工作。比如支持、鼓励当地依托农副产品优势兴办集贸市场,发展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引产帮销,推进“场厂挂钩”,推广优质农副商品;大力开展创建诚信市场、诚信示范户和示范柜台等活动,提高农贸市场信誉和经营者的素质等等。